2024-12-30
金闻德明(嘉靖以后)清民国时期古钱币评分规则
以84分为基准分,根据下列条件加分或减分,得出最终分数为受评钱币之品相分
包浆的增减分要素:
1、锈色艳丽,整体均匀,无明显人为处理 +1分
2、美锈或整体包浆韵味极佳 +(1~2)分
3、有轻微锈色处理,基本没有破坏字口、没有明显的处理痕迹或加刀等 不做分数增减
4、有不均匀锈色或先天自然为杂色,未腐蚀钱体,但已经影响整体美观者 -1分
5、较严重的化学清洗,已经破坏原始锈色但基本没有影响地章、文字工艺等;或者有轻微的人为打磨或者清锈,已经破坏但未完全破坏原始状态者 -2分
6、严重的化学清洗或后上色,严重的人为打磨或者锈色清理已经破坏原始状态,或有严重的有害锈,但尚能辨识真伪者。 -4分直至“真品”。
状态的增减分要素:
1、几乎为原始出厂完全未流通原状态,保留最原始铸造工艺特征 +4分
2、未流通状态,原始工艺特征已不太明显,但依然保留 +2分
3、钱体文字或纹饰图案高挺无铸造粘连,无断笔,无锈色覆盖者 +(1~4)分
4、钱体文字或纹饰图案轻微锈色覆盖或断笔但不影响整体视觉观感者+1分
5、钱体文字或纹饰图案轻微平夷,有极微小粘连或锈色较大但未完全覆盖文字图案 +0.5分
6、钱体文字或纹饰图案自然磨损造成多点较小粘连或锈色覆盖几乎没有影响整体观感者 不做分数增减
7、钱体文字或纹饰图案人为磨损造成多点粘连;钱体文字或纹饰图案缺笔明显;钱体文字或纹饰图案因锈色覆盖影响整体观感者 -(1~4)分
8、钱体轻微锈色腐蚀但不影响钱体骨子、声音-1分
9、钱体锈色腐蚀严重已经影响钱体骨子、声音,或者边道有龟裂起皮等将视情况-2分直至“真品”
形制的增减分要素:
1、 钱体有失圆的情况或钱体有轻微不平者 -1分
2、 钱体有严重失圆的情况或钱体有严重形变 -2分直至“真品”
3、 穿口、地章或边道内侧,有铸造时少量失铜(非人为)或花穿等-(0.5~1)分
4、 穿口、地章或边道内侧,有铸造时较多失铜(非人为)-2分直至“真品”
5、 钱体任何部位有人为造成的磕碰与缺陷视轻微或严重 -(1~4)分直至“真品”
其它的增减分要素:
如北宋五帝钱、三元及第等组合创意品(非单品评级)+1分